我校召开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第二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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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1月6日,我校召开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十次会议。常务副校长王军同志主持,副校长王永红、霍佳、张维春、校务委员李瑞青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蒿慧杰同志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等,并组织校委成员讨论。
会议指出,《条例》和《规划》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结干部教育培训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是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刻认识《条例》修订和《规划》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规划》的新精神、新规定和新要求,认真抓好党校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党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肩负着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使命担当,必须要贯彻好落实好《条例》《规划》,切实将《条例》和《规划》贯彻落实到党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培养造就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条例》,领会核心要义,吃透学员管理、考核、评估等内容,全面把握《条例》新精神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各项指示和要求上来。
会议还安排部署了近期的其他重点工作。
图文:张珂
责任编辑:张珂
总编辑:王永红
